2018年7月22日 星期日

岳飛

岳飛
維基百科介紹: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中國相州湯陰(今中國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人,北宋末、南宋初抗金名將,民族英雄。官至少保、樞密副使,封武昌郡開國公。宋高宗以謀反罪名賜死岳飛,宋孝宗為之平反,追諡武穆、後追贈太師、追封鄂王,改諡忠武[2]。明朝加封三界靖魔大帝,配奉於各地武廟[3]。中興四將諸多說法中唯一一位出現在所有名單中的名將。

Quick facts: 族裔, 諡號 …

岳飛宋朝軍事將領姓岳名飛姓名岳飛字鵬舉封爵武昌郡開國公
後追贈太師、鄂王族裔漢族其他名號三界靖魔大帝忠孝妙法天尊岳聖帝君出生宋徽宗崇寧二年二月十五日
1103年3月24日
相州湯陰(今安陽)逝世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142年1月27日(38歲)
杭州諡號宋孝宗贈諡武穆、後改諡忠武祠廟杭州棲霞嶺忠烈廟親屬父親岳和母親姚氏妻劉氏繼室李娃兄弟弟 岳翻子岳雲、岳雷、岳霖、岳震、岳霆。其他親屬舅 姚某(姚氏之弟)[1] 
孫 岳珂著作《滿江紅》、《小重山》、《岳忠武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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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岳飛, 中文名稱…

岳飛中文名稱正體岳飛簡體岳飞注音符號ㄩㄝˋ ㄈㄟ漢語拼音Yuè Fēi威妥瑪拼音Yüeh4Fei1日文名稱日文漢字岳飛假名がくひ羅馬字Gakuhi韓文名稱諺文악비韓文漢字岳飛文觀部式ak bi越南文名稱 (?)國語字Nhạc Phi越文漢字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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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岳王廟

岳飛於北宋末年投軍,從1128年遇宗澤起到1141年為止的十餘年間,率領岳家軍與金軍進行過數百次大小戰鬥。1140年,金太祖四子完顏兀朮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後收復鄭州、洛城等地,又於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在紹興和議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被捕入獄。1142年1月,岳飛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迫令自害,通說為自鴆,其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皆被害。宋孝宗即位後被平反,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
元修《宋史》記載:岳飛治軍以身作則,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他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敵方女真人讚歎為「撼山易,撼岳家軍難」[4]。岳飛是南宋初唯一成功組織大規模進攻的統帥,他反對宋高宗「僅令自守以待敵,不敢遠攻而求勝[5]」之消極防禦戰略,一貫主張積極進攻。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造了「連結河朔」之謀,主張河北抗金武裝和宋官軍互相配合,夾擊金軍,以收復失地。岳飛之文學才華也是將帥中少有,著有詞作《滿江紅·寫懷》。其著作編成《岳忠武王文集》。

生平

少時經歷

宋徽宗崇寧二年二月十五日(1103年3月24日)[6],岳飛生於相州湯陰永和鄉孝悌里,家中世代務農,是北宋政治家韓琦家的佃農[7]。史載岳飛力量驚人,能開三百斤弓,八石之弩,且拜師於弓術名家周同,能左右開弓[8]。宣和四年(1122年)冬,岳飛從軍,旋因其父岳和病故,回到家鄉守孝三年。宣和六年(1124年)冬,再次投軍,翌年駐地淪陷於金軍之手,戰敗還鄉。宋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第三次投軍。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年,以越職上書言事,被奪官。對於這三次從軍經歷,各種史書眾說紛紜。
成書於元代的《宋史》記載岳飛冤獄時,法官大理寺寺丞何鑄命岳飛脫衣受審,「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何鑄為岳飛申訴冤情不得,秦檜改派万俟卨審理。
清代錢彩的歷史評書《說岳全傳》演繹成岳飛在第四度投軍時,其母以針在岳飛的背後刺上「精忠報國」,後以醋墨敷彩,於是留下了「岳母刺字」這個故事。

周侗教岳飛箭術

早期抗金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岳飛投奔借通直郎、直龍圖閣、河北西路招撫使張所[9]軍中,受到賞識,借補修武郎、閣門宣贊捨人,充中軍統領[a];不久,又借補武經郎,充中軍統制[b]。九月,張所命都統制王彥率岳飛等七千人北渡黃河抗金。張所不久被撤職流放,河北西路招撫司隨之撤銷。在進軍途中,岳飛與王彥意見不合,後遂脫離王彥單獨行動,但眾寡不敵,重歸王彥被拒,於是南下投奔延康殿學士、京城留守、兼開封尹宗澤。岳飛以不服主將號令當斬,被宗澤赦免,僅免官待罪。
建炎二年(1128年)七月,宗澤病逝,杜充接任東京留守。八月,岳飛再次在汜水關擊敗金軍,升轉武功郎。杜充命令岳飛去消滅張用、曹成、王善等被原宗澤招安但在其死後不受約束的部隊,岳飛以所部八百人死戰,升轉武經大夫。接著,岳飛奉命解救盜匪杜叔五、孫海圍困的東明縣,升轉武略大夫,借補英州刺史。岳飛再救援被王善圍困的淮寧府,升轉武德大夫,實授英州刺史。
建炎三年(1129年)六月,杜充撤往建康府,岳飛苦諫不從,開封失守。不久完顏宗弼率金軍南下建康,杜充所部戰敗,率親兵三千投降。岳飛退屯建康東北的紫金山,後四戰收復常州。宋高宗從海上逃走,金軍從海道追出三百多里,仍然沒能抓住他,隨即在大肆擄掠後北還。
建炎四年(1130年)三月,宋高宗從海上返回越州,任命張俊為浙西路江東路制置使,「諸將並受節度」,命其收復建康。四月,岳飛在清水亭首戰告捷;五月,進屯牛頭山,率三百騎兵、兩千步兵在建康城西北十五里擊敗完顏宗弼,收復建康。六月,岳飛隨張俊討伐淪為盜匪的原統制戚方,以三千人在廣德軍東南約七十里的苦嶺擊敗戚方,戚方投降張俊。
岳飛回到張渚鎮,因為即將離開,在房東張大年的屏風上題詞[10]:

近中原〔板〕盪,金賊長驅,如入無人之境;將帥無能,不及長城之壯。余發憤河朔,起自相台,總發從軍,小大曆二百餘戰。雖未及遠涉夷荒,討曲巢穴,亦且快國讎之萬一。今又提一壘孤軍,振起宜(興),建康之城,一舉而復,賊擁入江,倉皇宵遁,所恨不能匹馬不回耳! 今且休兵養卒,蓄銳待敵。如或朝廷見念,賜予器甲,使之完備,頒降功賞,使人蒙恩;即當深入虜庭,縛賊主碟血馬前,盡屠夷種,迎二聖復還京師,取故地再上版籍。他時過此,勒功金石,豈不快哉!此心一發,天地知之,知我者知之。建炎四年六月望日,河朔岳飛書。

張俊回朝後「盛稱岳飛可用」,於是岳飛升轉任武功大夫、昌州防禦使,通州鎮撫使

張俊回朝後「盛稱岳飛可用」,於是岳飛升轉任武功大夫、昌州防禦使,通州鎮撫使[c]兼知泰州

完顏宗弼北上後,與完顏昌會師攻打楚州。宋高宗命張俊援救楚州。張俊命並非嫡系的岳飛出戰,又命劉光世為岳飛後援。岳飛於九月趕到承州,但未能解楚州之圍,楚州失陷。岳飛無險可恃,撤軍而還。同年六月,御前五軍改為神武軍,韓世忠所部為神武左軍,張俊所部為神武右軍都統制,兩人均為都統制;辛永宗所部六千人為神武中軍,王燮所部一萬五千人為神武前軍,陳思恭所部萬人為神武后軍,三人均為統制。[13]。御營司五軍改為神武副軍,辛企宗所部為神武副軍,辛企宗為都統制;李橫所部為神武左副軍,顏孝恭所部為神武右副軍,兩人均為統制。後神武右副軍統制顏孝恭改任江南東路安撫大使司統制,空缺由岳飛填補。[14]。十月,岳飛升轉親衛大夫、建州觀察使。十二月,神武副軍都統制辛企宗因鎮壓福建范汝為之亂不力而被削職[15],岳飛的「神武右副軍」改名為「神武副軍」,並升遷為都統制。 紹興二年(1132年)正月末,岳飛被任命為知州、兼荊湖東路安撫使、都總管,統率軍馬前往潭州[16]。二月,主戰派頭號人物李綱被起用為荊湖、廣南路宣撫使,岳飛等將領劃入李綱部下[17],討伐湖東路的盜匪曹成。當時岳家軍的兵力為一萬二千餘人,岳飛以二千人駐守吉州(今江西吉安市),以其餘的一萬多人進攻曹成的部隊[18]。戰鬥中嶽家軍佔盡優勢,但曹成部下悍將楊再興驍勇異常,先是攻入岳家軍第五正將韓順夫的營地,將韓砍折一臂而死,後又殺死了岳飛的胞弟岳飜。但楊再興最終被岳家軍俘虜,被岳飛收服而成為日後岳家軍的著名悍將之一。李綱稱讚岳飛「年齒方壯,治軍嚴肅,能立奇功,近來之所少得」,斷言他「異時決為中興名將」。閏六月,岳飛升三官為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仍屬從五品[19]。討伐曹成後,岳家軍兵力增一倍,達二萬三千到四千人左右,與韓世忠、劉光世、張俊等軍相差不多[20]
紹興三年(1133年)九月,岳飛第二次朝見宋高宗。宋高宗親筆書寫「精忠岳飛」四字,繡成一面戰旗,命岳飛在用兵行師時作為大纛。又任命岳飛任江南西路舒蘄州制置使,將駐守蘄州的統制李山,屯紮江州的統制傅選兩支部隊併入岳家軍[21],將淮南西路舒州和蘄州的防務併入岳飛的防區。岳家軍的軍號也由「神武副軍」升格為「神武後軍」,但岳飛的官銜卻由都統制改回統制[22],這是因為他的資歷尚淺,還不能和「神武左軍」都統制韓世忠、「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相比。

鎮守襄漢


紹興四年(1134年)五月至七月,岳飛第一次北伐。岳飛率岳家軍三萬五千人左右打敗劉齊劉豫的部將李成等人,成功地收復了前一年南宋失去的襄陽府鎮撫使李橫的轄地,以及唐州信陽軍

克復襄漢後,岳飛面臨新復中原地區的後勤防務問題,這問題直到滅金後端平入洛時都一直困擾宋軍。這些地方因為「久罹兵火」,原來的居民「或被驅虜,或遭殺戮,甚為荒殘」,以至於「百里絕人,荊榛塞路,虎狼交跡」,「野無耕農,市無販商,城郭隳廢,邑屋盪盡,而糧餉難於運漕」[23]。凡是克復失地的宋軍,都有一個兩難的防務問題:「若少留將兵,恐復為賊有」;「若多留將兵,唯俟朝廷千里饋糧,徒成自困,終莫能守」[24]
因為後勤問題,岳飛只能將主力撤回,留少量兵力戍守。張旦被任命為唐州鄧州郢州襄陽府安撫使、兼襄陽知府,牛皋為安撫副使,李道任唐州鄧州郢州襄陽府四州都統制,配置軍士2000人,守衛襄陽府;周識和李旦率150名軍士守郢州;孫翬和蔣廷俊率200名軍士守隨州;舒繼明和訾諧守信陽軍;戍守襄陽府的2000人中分撥出來一部分,由高青和單藻帶領守唐州,由張應、黨尚友和邵俅帶領守鄧州[25],以整治防務,恢復生產。劉齊李成軍雖然不時騷擾[26],卻始終不能奪回襄漢六郡的控制權。襄漢六郡原來分屬京西南路京西北路,此次收復之後,宋廷為統一管理,單設襄陽府路。除在襄陽府設安撫使司外,不按制度設置「差監司」、即轉運使司等文人監軍系統,「止委制置使岳飛措置」[27]。這是戰時放寬宋朝歷來固有的文人控制武將政策,對提高軍隊的戰鬥力有一定幫助。
此時岳飛作為武將不敢居功,上奏說自己「人微望輕,難任斯職」,要辭去制置使並請求宋廷另「委任重臣,經畫荊、襄」[28]。宰相趙鼎認為:「湖北鄂、岳,最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之所,乞令(岳)飛鄂、岳州屯駐。不惟淮西藉其聲援,可保無虞,而湖南、二廣、江、浙亦獲安妥。」宋高宗同意趙鼎的主張,確定岳飛改駐荊湖北路的首府鄂縣(今湖北鄂州),自此岳家軍的大本營就定在了鄂州。

救援淮西


紹興四年(1134年)九月,偽齊劉豫發動秋季攻勢伐宋,揚言要「直搗僭壘,務使六合混一」[29]。金軍由左副元帥完顏宗輔、剛升任的右副元帥完顏昌和元帥左都監完顏宗弼(兀朮)的統率下,配合由劉豫之子劉麟指揮之偽齊軍,在九月下旬分路渡過淮河攻南宋。劉光世不戰退兵江南,將整個淮南西路相讓。張俊主張劃長江而守,「當聚天下兵守平江,俟賊退,徐為之計」,以「墜馬傷臂」為藉口,拒不出兵渡長江攻擊金軍和偽齊軍。宋丞相趙鼎派人監督張俊發兵,並奏請嚴懲張俊,但不了了之[30]。結果,幾路宋軍全部防守於江南,張俊軍守常州,韓世忠軍守鎮江府,劉光世軍守建康府。長江北面的廬州(治合肥)知州、兼淮南西路安撫使仇悆拒絕執行其上級劉光世的撤退命令,劉光世派統制張琦來問罪,仇悆說:「若輩無守土責,吾當以死殉國!寇未至而逃,人何賴焉!」張琦只好作罷。仇悆以召募來的廬州和壽州(治下蔡,今安徽鳳台縣)守軍幾百人和二千鄉兵幾次打退偽齊攻勢。十二月,劉麟又增兵攻打,完顏宗弼親自為後繼,所幸岳家軍由鄂州趕到,統制徐慶和牛皋先勝一仗,岳飛後親自趕到擊敗偽齊軍,解了廬州之圍。此時,金太宗病危將死,完顏宗輔、完顏昌和完顏宗弼撤兵。偽齊攻勢瓦解。


剿滅楊么及擴編



南宋劉松年所作「中興四將」圖(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岳飛全身立像)。岳飛為左起第二位。[31]


紹興五年(1135年),岳飛剿滅楊么後,楊么軍壯丁六萬人大都編入岳家軍,岳家軍規模從三萬多人增加到十萬人左右[32],岳家軍以後直到岳飛被宋高宗所害,也大體維持十萬左右之數量[33]。麾下主要將領包括中軍統制王貴[34]、前軍統制張憲[35]徐慶牛皋董先

岳飛北伐


主條目:岳飛北伐


遇害及平反


岳飛在收到十二道金牌班師回朝之時自稱「十年之力,廢於一旦」。岳飛回到京城之後,向高宗請辭。高宗當時沒有答應他的辭呈。[36]次年(紹興11年)四月,拜樞密副使(從一品)。但是這次,岳飛請求拿回兵權,未得允許。[37]

完顏兀朮秦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4]。」紹興十一年七月右諫議大夫万俟卨上書指控岳飛「爵高祿厚,志滿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頹情。……而乃稽違詔旨,不以時發……伏望免飛副樞職事,出之於外,以伸邦憲」,[38]接著御史中丞何鑄和殿中侍御使羅汝楫等亦相繼彈劾。八月甲戌,罷岳飛之職務。此後岳飛閑居廬山。九月八日,岳家軍鄂州前軍副統制王俊王貴告發岳飛在廬山曾致信鄂州張憲、岳雲,要求張憲起兵造反,以迫朝廷恢復岳飛軍職。[39]十月,岳飛、岳雲父子被逮捕,命御史中丞何鑄、大理寺卿周三畏審訊。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發布《刑部大理寺狀》,認定岳飛「坐觀勝負,逗留不進」、「指斥乘輿」(對皇帝不恭)、「致張憲意待謀反」等罪名成立,[40]「飛獄成,寺官聚斷,咸謂死有餘罪」。[41]大理寺按律:「臨軍征討,稽期三日者,斬。」一般史家皆同意岳飛的死是件從頭到尾都是件冤案。[42]
岳飛的罪名還有「坐擁重兵……逗留不進」,宋朝皇帝的「祖宗家法」就是猜忌武將,紹興七年(1137年),高宗已經警告他「犯吾法者,唯有劍耳」,[43]只是當時議和還沒成功,高宗仍需要岳飛來抵抗金人南侵,但從皇帝角度來看,岳飛已無法駕馭,高宗對岳飛的猜忌只有日益深重,[44]紹興十一年議和已成定局時,高宗再無顧忌,必殺岳飛「示逗留之罰與跋扈之誅」。[45]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高宗下詔「特賜死」[46],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命自鴆,並把岳飛梟首[47]目前史界以鴆死為通說,其餘說法,尚有「拉脅而殂」(打斷肋骨)[48]或者賜自縊而死[49]
岳雲張憲斬首則在賜死岳飛的一個月前,即紹興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遭到斬首韓世忠認為岳雲、張憲二人罪不致死,當面質問秦檜,但秦檜表示「飛子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難道沒有嗎)?」另有一說為「或許有」。[50]至於「莫須有」一詞是韓世忠質詢岳雲與張憲的重罪事,後轉嫁至岳飛身上。
岳飛前幕僚左朝散郎姚岳獻言於秦檜:「亂臣賊子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間,則當與之惟新。以叛臣故地,又與姓同,顧莫之或改」[51][52],遂於紹興二十五年六月,岳州和岳陽軍各改為純州、華容軍。[53]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十月,詔:「蔡京、童貫、岳飛、張憲子孫家屬見拘管州軍,並放令逐便。」[54]。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太子即位,準備北伐,七月下詔平反,追復少保、武勝定國軍兩鎮節度使[55]、武昌郡開國公[56],「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與錄用」。乾道六年(1170年)七月,立廟祀於鄂州,額名「忠烈」[57]淳熙五年(1178年)九月,「武穆」[58](折衝禦侮曰武 布德執義曰穆)。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年)五月,追封鄂王[59]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年)二月,改諡「忠武」[60]。岳飛葬在西湖棲霞嶺[61],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元人修宋史列誌傳記

評價


宋人評價
岳飛在南宋士大夫界評價甚高。朱熹與門生論岳飛,門生問:「岳侯若做事,何如張韓?」朱熹說:「張韓所不及,都是他識道理了。」門生又問:「岳侯以上者,當時有誰?」朱熹答道:「次第無人。」[62]陸游有詩「劇盜曾從宗父命,遺民猶望岳家軍。」宋孝宗對岳飛之子岳霖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63]

宋史》評價
善以少擊衆。欲有所舉,盡召諸統制與謀,謀定而後戰,故有勝無敗。猝遇敵不動,故敵為之語曰:「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張俊嘗問用兵之術,曰:「仁、智、信、勇、嚴,闕一不可。」調軍食,必蹙額曰:「東南民力,耗敝極矣。」荊湖平,募民營田,又為屯田,歲省漕運之半。帝手書曹操諸葛亮羊祜三事賜之。飛跋其後,獨指操為姦賊而鄙之,尤檜所惡也。……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寃哉!嗚呼寃哉!
金人評價
岳飛於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儒略歷1142年1月27日)被殺,南宋使節馬上於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月帶著正式照函從岳飛被殺的臨安(今杭州)去金國囚禁宋欽宗和高宗生母韋太后五國城(今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五國城村)接人。紹興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韋太后啟程回宋。「皇太后偕梓宮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祹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同年八月,韋太后和劉祹到達臨安。劉祹問南宋官員:「岳飛以何罪而死?」南宋接伴官回答:「意欲謀叛,為部將所告,以此抵誅。」劉祹嘲諷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飛,所至紀律甚嚴,秋毫無所犯。(劉邦)所謂『項籍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為我擒』。如(岳)飛者,無亦江南之范增乎?!」[64]
開禧二年(金泰和六年,儒略歷1206年),金章宗寫詔書招降吳曦時說:「且卿自視翼贊之功孰與岳飛?飛之威名戰功,暴於南北,一旦見忌,遂被叄夷之誅,可不畏哉!」(且你自己評價一下自身能否比得上岳飛?岳飛這樣的威名戰功,南宋北金之人全都知曉;結果有朝一日被宋廷猜忌,就被殺且連累親族,難道這還不可怕麼!)[65]金國皇帝於此直接承認岳飛的戰力和威名。
金女真將領最畏服岳飛,平日往往不直呼其名,而稱其為「岳爺爺」。聞知岳飛死訊,喝酒相慶。被扣押在金的宋使洪皓目睹此情此景,給南宋朝廷的密信中寫道:「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明代評價

岳飛像,載於《晩笑堂竹莊畫傳》


明太祖認為聖賢英烈的神靈至上、不能加封,明初至景泰年間均承祖制並未加封過任何一位聖賢英烈的神祇,故將岳飛入祀歷代帝王廟配享宋太祖。明神宗加封三界靖魔大帝忠孝廟法天尊岳聖帝君。
清人評價
王夫之評價:「岳飛之能取中原與否,非所敢知也;其獲譽於士大夫之口,感動於流俗之心,正恐其不能勝任之在此也。受命秉鉞,以軀命與勁敵爭死生,樞機之制,豈談笑慰藉、苞苴牘竿之小智,以得悠悠之歡慕者所可任哉。」[66]
康熙帝也曾欽賜給岳飛23世裔孫、刑部掌印岳鎮九伴朝鑾駕和蟒服。[67]
乾隆帝多次造訪杭州岳飛墓,並且親自撰寫《岳武穆論》,還題對聯一副:「兩言臣則師千古,百戰兵威震一時」。[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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