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延闓
維基百科介紹:
譚延闓(1880年1月25日-1930年9月22日),幼名寶璐,字組庵,或作祖庵、組安、祖安,別號無畏,齋號切齋,湖南茶陵人,民國初年政治人物,曾任湖南都督,國民政府主席、第一任行政院院長。亦長於詩法、書法、槍法,綽號「譚三法」[1][2],當年與陳三立、譚復生並稱「湖湘三公子」。父譚鍾麟曾任清兩廣總督,鎮壓了1895年孫中山第一次廣州起義。
Quick facts: 繼任, 出生 …
譚延闓 中華民國第1任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任期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繼任蔣中正 中華民國第1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任期
1928年10月25日-1930年9月22日繼任蔣中正個人資料出生1880年1月25日
大清浙江杭州逝世1930年9月22日(50歲)
中華民國南京市政黨 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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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經歷 …
經歷
湖南巡撫(1917年)大本營秘書長
(1922年-)中國國民黨第一、二、三屆中央執行委員
(1924年-)中國國民黨第一、二屆中央常務委員
(1924年-)國民政府委員
(1925年7月1日-1928年)國民革命軍第二軍軍長
(1926年7月-)國民政府主席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
(1928年10月25日-193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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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清德宗光緒五年十二月十四(1880年1月25日),延闓出生於浙江杭州,自幼聰穎好學,5歲入私塾。其父官高位顯,規定延闓三天要寫一篇文章,五天要寫一首詩,還要練寫歐陽詢、顏真卿大楷、小楷毛筆字。11歲學八股文學,曾以文章,獻清德宗帝師翁同龢,同龢覽後,稱之為「奇才」。
光緒三十年(1904年)3月開封會試第一名,成為中國最後一個會元,亦填補了湖南在清代200餘年無會元的空白。同年7月殿試位列二甲三十五名。[3]後以進士朝考名列第一(朝元)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組織「湖南憲政公會」,積極推行君主立憲制。宣統元年(1909年)舉為湖南咨議局議長,成為湖南立憲派首腦人物。辛亥革命時投入革命黨,長沙光復後,殺害革命黨人湖南都督焦達峰,被舉為湖南軍政長官和湖南參議院議長,後三任湖南都督。
民國元年(1912年)加入國民黨,任湖南黨支部部長。1913年二次革命中保持中立,被袁世凱免職,判刑4年。1916年6月袁死,8月譚復任湖南省長兼督軍。1917年張勛復辟期間(宣統九年五月十三日,即1917年7月1日)授湖南巡撫,1918年8月被段祺瑞免職,由傅良佐取代。1920年驅張運動[4] 之後,再任湖南督軍,提倡聯省自治,反對武力統一中國。1920年11月7日,程潛部下湖南第六區(醴陵)守備司令李仲麟等發動「平江兵變」,以士兵「鬧餉」為名槍殺了譚派軍官蕭昌熾,22日通電要求譚延闓下台,同時兵逼長沙[5],23日譚延闓宣布辭職,離開湖南,轉赴上海。
1922年重新加入國民黨,隨孫中山赴廣州任大元帥府內政部部長、國民革命軍第二軍軍長、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中央常務委員、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長等職。
1930年9月病逝金陵,葬於鍾山中山陵旁,蔣中正為其墓碑題詞[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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